| 出入频繁的陌生人,“噼里啪啦”的麻将声,深夜“踏踏”的脚步声,“民宅商用”打破了小区那份应有的安静、温馨,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———
住宅区,本应是安静、温馨的家园,但“民宅商用”的现象却让很多人所住的小区失去了那份应有的清净“民宅商用”。陌生人频繁出入,噪音不断,安全不再,当“民宅商用”带来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时,我们该怎样应对呢?
住宅楼摇身变成小旅馆
3月19日上午,记者来到某高校附近的住宅小区里,一进小区的第一道巷子口便看到“全天热水,内设空调”的广告词写在红色灯箱上。小区入口处的第一栋住宅楼里就有两家小旅馆。据一位经营者介绍,两年前,小区里还只有几家小旅馆,短短两年工夫就增加到了几十家。
这样的旅馆为何如此多?一个月前,家住舜玉小区的冯先生也将自己50多平方米的住房改造成了小旅馆。他告诉记者,家庭旅馆基本都开在小区内,旅馆老板有的是自己的闲房,也有的是租别人的房子,只稍稍改造一下,用木板隔开,造成几个大小相等的小单间,每个单间放一张床,就算一个旅馆了。成本比正规旅馆低得多。由于成本低,住宿价格也比较低,生意自然不错。来住旅馆的大多是外地来济的打工者或者附近高校的大学生。这些家庭式旅馆即方便了旅客,也为旅馆老板创造了经济利益,可是那些住在附近的居民却备受困扰。“居民区内经常有陌生人出入,我们又不能断定他们是旅客还是住户家的访客,总是没有安全感。如今,我们都不敢出远门,怕那些陌生人中有不法分子,趁家中没人就下手偷窃。”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。“这些旅客住在旅馆内,老板又不看他们的身份证,谁知道他们的底细啊。他们这样随便进出,叫我们怎么能不担心呢?”
棋牌室打扰了居民正常生活
记者在我市一些较早的开放式小区走访发现,很多棋牌室都设立在居民区内,有很多人在自己的房子甚至就是自己住的家中,摆上几张自动洗牌机,就开起了棋牌室。一位在自己家中开棋牌室的老板告诉记者,在家中开棋牌室首先就免去了门面租金,而且容易开张,可以避免了办证等程序。再者,棋牌室都是找一些熟人来打牌,并不需要开在街上,生意也照样能做。
王老先生家住制革街,由于多年的习惯,他的生活一直比较规律,晚上9点钟准时上床睡觉。可是如今,他的生活习惯受到了干扰,原因就是他家楼下的邻居近段时间开了家棋牌室,每天晚上11点钟之后就能听到下面麻将敲打声、人的吵闹声,王老先生为此每天都难以安睡,他也和邻居交涉了多次,可邻居总以“下岗,混口饭吃”为理由搪塞过去。王老先生是位好心的老人,总不能要人家不吃饭吧,他因此也只能自己忍受了。“人家混口饭吃确实也不容易,可真的是苦了我这个老头子。每天晚上那‘噼里啪啦’的声音和打麻将人大声吼叫的声音,实在是令人难以入睡。”王老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。
民房商用污染环境隐患多
记者发现,居民区小旅馆大都是24小时营业,通常半夜还有客人入住,这让住宅楼中的其他住户非常头痛。“我家楼上就是一家小旅馆,每天人来人往的,尤其到了晚上,吵得要命,旅馆周围的6家邻居,每一家都去给他们提过意见,让他们小声一点,但他们就是不改。”在市直某机关单位工作的张先生气愤地对笔者说。家住长征路三元小区的王大爷已退休10多年,儿女不在身边,又患有心脏病,由于常年无法正常休息,老伴已经有明显的神经质症状了,一听见楼上“踏踏”的脚步声,就会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,情绪激动。王大爷说,每天凌晨1时到3时是楼上小旅馆最吵的时候,吵得人根本没法入睡。
在舜玉小区里,就曾有住户向记者反映,有一楼住户将自家的阳台出租给卖鸭血粉丝汤的商贩。商贩每天在门口洗鸭血,浓浓的腥味让他们连窗户都不敢开。每天晚上做完生意,居民楼前都是一摊剩菜污水和塑料袋垃圾。有的一楼住户开饭店,排烟孔正对着一些居民家的阳台,一到开饭时间,居民就紧闭窗户以防室内被污染,但阳台外墙上到处是黑厚的油污。
民居改商用需经相关业主同意
出入频繁的陌生人,生活受到干扰,民居该商用给居民带来的困扰该如何解决?
记者了解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,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,应当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。如果业主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,却没有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,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与其协商,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2007年11月,国家工商总局为此下发了关于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。通知中规定企业(公司)、个体工商户在设立(开业)或住所(经营住所)变更登记时,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需要提供住所(经营场所)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,以证明有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住房。同时,日后如发现公司在设立时没有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,视同提供虚假登记材料,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,直至取消营业执照。此外,民宅商用的审批手续比较严格,一些存在噪音、污染、油烟等问题的公司不予在住宅内登记,如歌厅、酒吧、舞厅、餐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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